怎么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要注意什么问题?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9-20 10:59) 点击:109 |
怎么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要注意什么问题?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要注意以下几点: (1)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 (2)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比如经常有多个继承人要共同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有的主张明确,但也有一部分表示“你们爱怎么样怎么样,我不管,也不参与!”但是,就是不说“我放弃、我不要!”那么碰到这种情况,找法网小编告诉您:没说不要,就是要,到法院分割照样得给他一份。 (3)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如果对放弃继承附有各种条件,比如要得到多少补偿之类的,实际上属于遗产分割的方案,不是放弃继承。 (4)放弃继承后,不能随意反悔。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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