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岳凌羽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9-20 10:57)    点击:96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和承担民事责任。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的民事活动。所以,他们作为见证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的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 、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岳凌羽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遗产继承  人身损害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岳凌羽律师,岳凌羽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岳凌羽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9714230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岳凌羽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宁律师 | 西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岳凌羽律师主页,您是第1999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