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岳凌羽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代位继承权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05-22 10:17)    点击:178

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岳凌羽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遗产继承  人身损害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岳凌羽律师,岳凌羽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岳凌羽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9714230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岳凌羽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宁律师 | 西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岳凌羽律师主页,您是第19993位访客